新京报讯(记者陈琳)12月2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浙江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人力资源”)和浙江公共关系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共”)设立合资企业违法实施经营集中一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据统计,这是今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依法查处的第四起违法经营集中案件。调查结果发现,浙江省人力资源与浙江公司设立合资企业的交易,构成未依法申报的违法经营者集中行为。经过评估,本次交易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两家公司均主动举报了经营者集中的违法行为,并在发现违法行为后积极开展纠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试行)》的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从轻处罚,并根据不同情节进一步减轻罚款数额,分别处以80万元、90万元的行政处罚。分别是浙江人才和浙江大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集中度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报告标准的,经营者必须通报反垄断执法年龄。事先请国务院批准。如果未申报集中,则不会发生。编辑:黄一进 校对:陈迪彦